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兴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兴城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 4 年 6 月 ** 日至**2 4 年 7 月 8 日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A | 地块位置 | 兴城市曹庄镇四城子村南侧,滨海公路西侧 | ||
| 土地面积(㎡) | ****.1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 起始价 | **5(万元RMB) | 成交价 | **5(万元RMB) | ||
| 竞得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销售分公司 | ||||
二、公示期:**2 4 年 7 月 8 日至**2 4 年 7 月 ** 日
三、 该 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在**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兴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
联 系 人:刘坤
兴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 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