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项目名称 | 中江新城(****和****宗地)EPC项目(一标段) | |
| 项目编号 | WH**GC****FJ****** | |
| 标段名称 | 中江新城(****和****宗地)EPC项目(一标段) | |
| 标段编号 | WH**GC****FJ******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江佑置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鸠江区二坝镇龙泉小区东2栋**3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工 **********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姜超 **********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安徽星辰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 投标报价(%) | **.**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余国成;设计负责人:何伟 | |
| 证书编号:湘****************;**********8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工期(天) | **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奖项及荣誉 | 株洲市北环路C段(新华东路-云龙大道)新建工程: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芜湖市政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 投标报价(%) | **.**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汤小飞;设计负责人:陈斌 | |
| 证书编号:皖****************;**********1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工期(天) | **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1包)**班初中学校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奖项及荣誉 | 1、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奖; 2、****年优秀建筑业企业;****年优秀建筑业企业;****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 |
| 投标报价(%) | **.**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张鹏;设计负责人:黄鹂 | |
| 证书编号:湘****************;**********1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工期(天) | **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临江家居产业园项目二期(第一阶段)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及施工); 2、八里湖新区九龙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奖项及荣誉 | 肥东县大剧院文化馆: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