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编号:E**********************
新疆农业大学:
你方于 ****年 7 月 4 日 所递交的 阿克苏市****年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科研单位 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项目总投资的1.**%
方案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 ** 日内完成,须满足招标人(项目法人)对本项目的评审要求,提交编制报告成果文件(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质量及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能通过招标人验收。
项目负责人: 颜安 证书编号: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 日内到 阿克苏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与我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 标 人: 阿克苏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国权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潘静杰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7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