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炉霍县虾拉沱镇瓦达村旅游产业片区发展规划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旅风景(北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8号七层**8 | 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旅风景(北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服务 | 《瓦达村片区乡村旅游产品提升策划方案》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策划方案各阶段编制。 | 详见磋商文件 |
| C******** | 其他服务 | 瓦达村乡村旅游项目运营咨询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春梅、王坚、王建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收款单位: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炉霍县霍尔广场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E1-2-****A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