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6,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确定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并在合同签署前一次性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6,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现场清理、拆解、注销工作。上述全部工作按合同约定履约完成,且受让方向转让方递交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并经转让方核对无误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须附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车辆登记地车管所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文件),经转让方确认后将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后,委托方授权委托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拆解程序并向转让方出具报废凭证,逾期未办理和报废并出具报废凭证的,按每延期一天**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将标的车辆进行回收拆解,自行完成相应的审批及备案工作,在此期间不得使用。6、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运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拆解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成交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7、受让方不得在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拆解,需用拖车对整车进行提取运输,并接受转让方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8、受让方在拆解作业中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及回收作业,经转让方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9、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拆解、提取及搬运作业,须严格遵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拆解、过磅、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解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 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报废车辆商业险无,交强险无。**、价款支付、签合同要求:轿车浙H**Y**竞拍成功后受让方与衢州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