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东排河武邑县田村闸维修加固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东排河武邑县田村闸维修加固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及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0%,项目法人为武邑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武邑县泽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滏东排河武邑县田村闸进行维修加固。内容包括:1.护坡修复工程; 2.挡墙修复工程; 3.交通桥、闸门槽修复工程;4.闸管所修缮工;程;5.附属工程; 6.机电及金属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滏东排河武邑县田村闸维修加固项目2.3 建设地点:武邑县韩庄镇田村西北滏东排河上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2.5 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7 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 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双盲+分散 ”评审。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 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格式自拟)。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高新区新华西路****号联系人:谭蕾蕾 电话:**********7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武邑县水利局
电话:****-******6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武邑县宏达路**8号 | 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东阳豪庭7栋**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科长 | 项目负责人: | 谭蕾蕾 |
| 电话: | ****-******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5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