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新市民公寓项目(潢川县何店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招标人为潢川县盛居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及单位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新市民公寓项目(潢川县何店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2 招标编号:GDJS-********
2.3 项目计划投资:约****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万元。
2.4 建设地点:东一路路东侧、华英路北侧
2.5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抬板式住宅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6.**㎡。其中地上建筑共****9.**㎡,包括住宅楼三栋**0套共****0.**㎡、配套商业建筑****.**㎡、机动车库建筑****.**㎡、非机动车库****.**㎡、公共设施配套建筑面积****.**㎡、配套用房**7.**㎡;地下建筑共****.**㎡。设置机动车位 **0 个、非机动车位 ****个,配套建设停车场、室外公共健身场地、道路、给排水等附属基础设施。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限 |
| 一标段 | EPC总承包 | 潢川县新市民公寓项目(潢川县何店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整体勘察、概念及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其他配合工作等。 | **个月 (含勘察设计周期) |
| 二标段 | 监理 |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同施工工期 (含保修期) |
2.7质量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二标段(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联合体同时具备“3.1.2”“3.1.3”“3.1.4”项资质要求。
3.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年7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施工企业)。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 年 7 月 ** 日 0 时 0 分至 **** 年 8 月 ** 日 ** 时 ** 分。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8 月** 日9时**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四 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元,二标段****0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潢川县盛居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春申街道工业大道智慧大厦7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2
2.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A**室
联系人:付慧慧
电 话:**********6
3.监督单位: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潢川县建设路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