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年生活污水排水管网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年生活污水排水管网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年生活污水排水管网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6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其余**.**万元为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排水主管3条,选用De**0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8,总长度****m;铺设户线收集管****m(户均长度**m/户),选用De**0HDPE管;建设装配式钢筋混凝土井径1米,共**6座;共安装污水收集终端4套,其中**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恢复混凝土巷道**条,总面积****0㎡;**条巷道宅前改造,主要为铺设面包砖****㎡,平均长****m,宽2m(两侧各1m),混凝土道牙**0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3.3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7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中宁县鸣沙镇鸣沙街 | 地 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0号森林半岛2-**号楼1单元****室 |
| 邮编: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吴帅 | 联 系 人: | 吴桂琴 |
| 电 话: | ****-******1 | 电 话: | **********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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