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JC****-2 | 宗地总面积: | ****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畅安路东侧、泰信街南侧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 并且 ≤2.**0 | 建筑密度(%): | ≤**.**0 | ||
| 绿化率(%): | **.**0≤ | 建筑限高(米): | ≤**.**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7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A****|******6BA**** | |||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C****-2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其他相关税费。2.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也不能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参与竞买。3.该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4.本宗地涉及回迁安置住宅建筑面积****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协议,由政府按成本价(含楼面地价+建安成本+税费)回购上述面积。5.本宗地代征代建绿地要求,按照****年4月**日《晋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关于两项建设项目代征代建绿地建设标准的意见》执行。6.本宗地所附宗地卫星影像俯视图为国土调查云APP中获取,其卫星影像并非实时更新,该宗地地上建筑物已拆除,为“净地”出让。宗地内堆放的施工土方,可用于后续建设工程,如竞得人不需要则由城区政府负责1个月内清运完成,不影响竞得人施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6号
联 系 人:顾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3
开户单位: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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