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2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津浦东路东、和平路南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 并且 ≤1.**0 | 建筑密度(%): | ≤**.**0 | ||
| 绿化率(%): | **.**0≤ | 建筑限高(米): | **.**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A****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买。欠本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欠本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半年内将限制其及关联企业参与徐州市市区土地市场竞买。(二)资格审查要求: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如地块设置了竞买人资格限制条件,凡是提交最终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需在成交后审查其竞买资格,如资格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地块挂牌截止前到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A**1室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四)登录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报名需要办理CA证书,可到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F**窗口办理。(五)竞买人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填写竞买申请书时,系统默认成立**0%全资子公司,如成交后无拟成立新公司开发计划,可不成立。如需成立非**0%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可在网上填写竞买申请时自行调整股东及股权比例,竞买结束后不可更改。约定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月内成立并签订补充合同或直接签订合同,逾期不再接受新公司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1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洪女士
联系电话:****-********、********、(资规)********
开户单位:徐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