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二期)(5#测试楼等7项)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二期)(5#测试楼等7项)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国市监规财复函[****]**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汽车生产基地A-**地块。该地块南邻军营南街,北邻军营北街,东邻顺兴路,西侧为金地未未来。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平方米,地下面积****1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3.** (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1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监理工作。
2.6其他/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平方米,地下面积****1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3.** (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1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监理工作。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具有已竣工的建筑面积****0㎡及以上或建筑安装费用****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 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 |
| 联 系 人:邓贵德 | 联 系 人:徐润斌 |
| 电话:******** | 电话:**********0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何仁洋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 |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爱军,**0-******** |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