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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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桩基检测(重新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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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项目概况 按图纸设计规范要求《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以及《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6-****)。需对桩基进行高应变,水平荷载,低应变等相关检测,所有工程桩均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桩应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进行验收。焙烧窑基础桩基需进行检测的有以下内容:桩基桩径为∅****mm,桩深**m,数量**根,桩深**.5m,数量8根,桩深**.5m,数量**根,共计**根。以上桩基础均需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抽样检测,高应变共需检测6根;水平载荷共检测6根;低应变共需检测**根。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按图纸设计规范要求《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以及《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6-****)。需对桩基进行高应变,水平荷载,低应变等相关检测,所有工程桩均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桩应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进行验收。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 标段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桩基检测(重新采购)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付款方式:全部桩基检测完成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付款形式:银行转账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6%):******.****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投标人不需要报各项明细单价及总价,只需报综合优惠率即可。结算价=单项限价*(1-综合优惠率)*实际发生量; 其他相关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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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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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和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三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注:以上截图未提供或提供错误的,可现场查询核实,以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桩基检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部分对应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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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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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至 ****-**-**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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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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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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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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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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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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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北京时间)。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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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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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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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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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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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或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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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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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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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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