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YN****-**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公正街(原府西路)以西、交警北路以北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3.**0 | 建筑密度(%): | =**.**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B****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YN****-**号宗地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出让价款中包括土地价款**4万元,地上建筑物价款**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含地上建筑物**0万元)。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将地上建筑物剩余价款缴清,获得地上建筑物处置权。如竞买出现溢价,全部为土地出让价款,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土地成交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分别上交财政。YN****-**号宗地出让年限**年(****年5月**日—****年5月**日)。(四)YN****-**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五)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方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5 **********9 ******8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