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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第二届浙江新式调饮茶技能竞赛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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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第二届浙江新式调饮茶技能竞赛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CTZB-**********

项目名称:第二届浙江新式调饮茶技能竞赛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第二届浙江新式调饮茶技能竞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依据:[****]****2号;
最高限价:******元;
项目属性:服务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5)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按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逸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蔡美红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层****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亚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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