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QSZBYW******ZH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 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一致、至设备验收为止),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大型企业在设备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如果中标人是中小企业的,项目通过终验后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并收到中标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3.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中标人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 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一致、至设备验收为止),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项目通过终验后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0% 3.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中标人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
| 2 |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一致、至设备验收为止),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大型企业在设备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如果中标人是中小企业的,项目通过终验后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并收到中标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3.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中标人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 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一致、至设备验收为止),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项目通过终验后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0% 3.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中标人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
| 3 |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交付地点 |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付、安装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院内指定地点 |
| 4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5月7日**:**(北京时间) | ****年5月**日**:**(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采购文件与原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的,均以更正后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汤国平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3号中田大厦**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港辉、方美玲、陆卿亮、何昕筠、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0号4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