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YG****-HW****-ZFCG**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义新区(金东区)资规分局大楼空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设备部分”技术参数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附件 |
| 2 |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表-政策分的评审内容 | 除本项目要求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外: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除本项目要求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外: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5月6日**点**分 | ****年5月**日**点**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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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金华市义乌街****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号财政局**0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