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采购电脑、打印机耗材配送及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诗妍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东街**1号1幢6层附5号 | 1,**0,**0.**元 | 电脑、打印机耗材配送及维护服务(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诗妍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电脑、打印机耗材配送及维护服务 |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分批次配送;如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使用完或服务期到期,采购合同终止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肖(采购人代表)、曾华、胡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础,按收费标准(**0万元以下:1.5%,**0万元—**0万元:0.8%)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角路支行,
账????号:****?****?****?****?**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蜀南大道西段**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采购电脑、打印机耗材配送及维护服务项目(N**************************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