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A**-**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松山区友谊大街北、新惠路西、大板路东、规划五街南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 并且 ≤1.**0 | 建筑密度(%): | ≤**.**0 | ||
| 绿化率(%): | **.**0≤ | 建筑限高(米): | ≤**.**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B****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与竞买的主体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1、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地块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并支付相应地块的各项费用。(三)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在出让期限内,确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四)上述国有建设用地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有关标准要求。(五)历史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号
联 系 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9
开户单位: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