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田县魁市村污水零直排工程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财政拨款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资金占比**0% ,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田县魁市村污水零直排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涉及道路改造面积约****3.5平方米,其中改造混凝土路面约****3.5平方米、人行道约**0平方米,DN**-**0给水管约****米、DN**0-**0雨水管约****米、DN**0-**0污水管约****米,弱电管、Ф**5 电缆排管 ** 孔+Ф**0电缆排管2孔电力管、Ф**0 电缆排管6孔电力管。建设地点:青田县魁市(含原前仓村)村区块。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路面破除修复、铺设给排水管道、新建塑料井、新建电力井、新建路灯等相关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其中暂估价:******元,暂估价(包括税金):******元; 暂列金 :******.**元,暂列金(包括税金):******元;暂估价(包括税金)、暂列金(包括税金)不下浮】。
2.3施工总工期:**5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 ,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人,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 。
4.1公开招标 。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5号
邮政编码:******
电话:****-******1
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5号
邮政编码:******
电话:****-******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竹湾2幢**1室
联系人: 叶昊哲联系人:叶霏霏、陈嘉俊
电 话: **********2电话:**********9、**********6
邮 箱: / 邮箱: ****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