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B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A1-**5-**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供应商需完成张家口市宣化区、万全区、怀安县、涿鹿县、蔚县、阳原县、尚义县共7个县(区)的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预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 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B座**楼)。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B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地震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B座**楼
联系方式:赵博园、杨欣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博园、杨欣芊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