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年4月**日发布的《威宁县****年石门坎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OO,因录入失误,现将内容作如下更正: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中总投资金额 | 总投资:******0.**元 | 总投资:********.**元 |
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若与原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