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B****1W******** | 宗地总面积: | ****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王河镇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A**** | |||
| 起始价: | **3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成立属竞得人全资出资的新公司。(三)根据《广元市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应,竞得人在签订本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利用投资协议。明确按照其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小于3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1.0,亩均产值不小于**0万元/亩·年。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1W********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剑阁县剑门关大道北段**7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
开户单位: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