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古树名木紧急救助项目补助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上景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8号2栋8楼**号 | **1,**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上景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古树名木紧急救助 | 对**株古树提供大邑县古树名木紧急救助和养护服务 | 详见公告附件“服务要求及标准” | 救助服务完成时间:****年5月**日前完成;养护服务期限:救助服务完成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 | 详见公告附件“服务要求及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波、左鹏(采购人代表)、蒋锡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基准按固定费率(成交金额≤**0万元,费率=1.5%)计算后,下浮**%收取(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办公室: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8-********。2、本项目备案号:********************[****]****8,采购预算品目:C********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元。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扣除。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公园城市建设和林业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滨河路中段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