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余市中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XGF-****GZ-**8A
项目名称:新余市中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 元
最高限价:******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新余购****F********2 | 新余市中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 医用内窥镜 | 1 | 套 | ******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5.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免费报名及下载)
售价:0.0元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潜在投标人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中医院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仙来西大道****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国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春龙大道****号明德楼**2(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后)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