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S******D************
- 交易程序类型
- 常规交易程序
- 项目编码
- ****-YQ/**-****
- 挂牌金额
- **0,**0.**元
- 挂牌日期
- ****-**-**
- 截止日期
- ****-**-**
基本信息
| 经济事项名称 | 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沈家营村村北大集项目寻求合作方 | ||||
| 项目编码 | ****-YQ/**-**** |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延庆区 / 沈家营镇 / 沈家营村 | ||||
| 经济事项内容 | (一)合作原则:我方同受让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合作方式:我方提供大集经营场地,位于沈家营村北,规划摊位**0个,受让方负责大集场地的安全管理和摊位招商等实际运营工作,每个摊位每个集收费标准不低于**元(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向上调整,但最终定价需由我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执行),大集举办周期:每年按**周计算,每周2次,共计**4次开集,具体时间为每周三、周日的上午。 (三)整体收入分配比例:我方享受该项目**%的营收,受让方享受该项目**%的营收。 具体收益分配计划: 1、每个大集日,按实际收费摊位计算摊位总收入,我方提取不得低于**0个摊位的总收益; 2、视实际运营情形,受让方有权浮动安排不超过**个摊位的摊位使用费用于平衡营收; 3、单个大集日收益计算公式如下:双方需共同对基本场务人员进行人员工资支付,每次人员工资支出不得高于****元,我方分配〖〔(**0个×**元)-****元〕×**%=****元〗, 每次大集若实际收费摊位不足**0个,我方仍按照**0个摊位基数计算并按分配收益(不足的收益由受让方补足),若实际收费摊位超过**0个,超过的摊位收益依上一条由受让方浮动安排;考虑受极端天气、特殊事项等影响,每年**4次大集可能无法全面开展,但受让方需确保每年开集次数不少于**次(若少于**次,我方按**次向受让方收取收益),合同整体我方收益****元×**次×5年=******元。 4、摊位不得超出大集原有划定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张,侵占其他周边用地; 5、大集所产生的其他收入(广告、服务费、赞助等),按**%、**%比例分配。 | ||||
| 资金来源 | | ||||
| 资金落实情况 | |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 拟出让期限(年) | 5年 | 拟出让方式 | 合作 |
| 出让方式描述 |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 | 截止日期 | ****-**-** |
| 挂牌总金额(元) | **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 交纳方式 | | 处置方法 | |
| 处置方法说明 | | ||
| 其他 |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立春 | 联系电话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