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新购张家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采购人名称)的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新购张家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新购张家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张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 JFZB****-**0 采购预算: ******1.**元 R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 **0天(日历日)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R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元(备注:根据张政办发〔****〕**号文件规定,采购**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因系统设置银行转账额度不能少于1元钱,需缴纳1元作为保证金) R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 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金额的**%;中标、成交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 成交金额的差额;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R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1.** 装修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 ******1.**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且设置保留价(底价)。 2、采用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根据通过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个中标、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保留价。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3、若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主动放弃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未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而被取消资格后,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同意按照高于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一个减价幅度的报价的,则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应当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4、若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不接受此成交条件,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同意按照高于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一个减价幅度的报价的,则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应当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5、若3个中标、成交候选人均不接受此成交条件,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网上报价起始价、保证金、报价幅度要求 包名 包的名称 报价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报价(减价)幅度(万元) 备注 包1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新购张家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0.****** 0.**** 1.**万元及其整数倍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专门面向: R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分到**时**分(北京时间),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网上下载/获取谈判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谈判文件请供应商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竞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相关项目招标文件,对意向项目点击“竞买申请”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点击银行获取我中心在该银行开设账户的随机子账号,再缴纳保证金;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上传投标文件。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李先生 电 话: **********8 2.采 购 人 名 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 地 址: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2 邮 编: ****** 电子邮箱: /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张家界金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站前路1号(张家界第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8 邮 编: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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