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Y** | 宗地总面积: | ****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材料产业园纬八路北侧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0≤ | 建筑密度(%): | ≤**.**0 | ||
| 绿化率(%): | ≤6.**0 | 建筑限高(米): | ≤**.**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4.**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A**** | ||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项目符合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住建、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1、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县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相关要求。2、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县环保要求。3、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4、投资项目必须持有与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签订的投资监管协议或招商引资合同。5、竞得人在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分别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本次出让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6、上述地块采取“土地出让合同+产业投资监管协议”出让模式。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Y**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2.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3.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勘察,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 向我局进行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 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 ** 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接收手续,并签订《土地交接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室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专属缴纳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