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莲云农业科技示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EPCO)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岳西县莲云农业科技示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EPCO)(项目编号:H4GC**A**G**3)的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中: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现变更为:
注:①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或监事等)职务。如存在上述情况,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卸任其他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或监事等)职务,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更正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广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