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ngs****-** | 宗地总面积: | ****.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宁港路东侧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0 | ||
| 绿化率(%): | **.**0≤ | 建筑限高(米): | ≤**.**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BA****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 **时**分在市民之家**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延迟交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分期支付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宁国市税务局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二、公开出让方式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至****年5月**日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年5月**日**:**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年5月**日**:**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公开拍卖时间:****年5月**日**时**分公开挂牌时间:****年5月**日至****年6月2日挂牌申请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挂牌截止时间: ****年6月2日**:**时拍卖(挂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2室)四、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1. 该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皖事通或CA认证,申请人先通过皖事通注册账号或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致电****-******9或****-******0进行咨询。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完成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企业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财政局 工商银行宁国支行:******************4汇款用途按照(******+用途)格式填写五、其他事项:1、出让地块自签订出让合同后3 个月内,由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西津街道向受让人交付土地,公告时明确意愿竞买人须现场勘验。2、该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宣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号)文件执行。3、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须开工建设,开工两年内竣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唐女士、许女生
联系电话:****-******1
开户单位: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宁国市财政局
开户账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