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G********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青冈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2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第三标段:青冈县连丰乡、兴华镇、桢祥镇修建排水沟****4米(含入户涵宽度),入户涵**6个,红砖路肩****平方米,植草砖****8平方米。过路涵**个,排水出口**个。
2. 3 招标控制价: 第三标段: 7 , **0 , **1 . ** 元。
2. 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工期 **6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建设地点:第三标段:青冈县连丰乡、兴华镇、桢祥镇 。
2. 6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 8 标段 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 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且承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3个月(****年1月-****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 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 (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 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网页截图) ,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即取得第一标段中标资格后,将无法取得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 6 年0 4 月 ** 日 ** 时 0 0分至**2 6 年0 4 月 ** 日 ** 时 0 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 . 1 本 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 . 2 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
6 . 3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 不 组织 统一 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上发布 。
9.其他
9.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 线上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线上 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8
招 标 人: 青冈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青冈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系方式: ****-******8
代理机构: 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4
电子邮箱: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