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北省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冀州后冢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项目名称:河北省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冀州后冢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最高限价:******0.**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河流清淤、岸线清表、建设木桩驳岸、鸟类保护标识牌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6月**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在线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7-****。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4.依据《河北省****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5.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信都东路1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5号泰一尚城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婷
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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