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新创动力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桩基检测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创动力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梅公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梅公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农路以南、空港路以西 |
|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栋大厂房,5 栋双拼小厂房,4 栋独栋小厂房,以及1栋配套停车楼和1栋公共站房组成。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0平方米、单体最大跨度**米、单体最大高度**米,容积率≥1.9,绿化率 **%,机动车停车位 **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0 个。建安费(不含设备费)约****9万元。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本建设工程预应力空心方桩的抗压静载检测、高应变检测和低应变检测,其中: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数量为**根,低应变检测**4根,高应变检测**2根。 |
| 工期:**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4.0万元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及相关配套服务。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成果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规定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 |
| (2) |
| 财务要求:****至****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1)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2) ①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年**月~****年**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年**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月~****年**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年**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无锡市新梅公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号汇融商务广场 | 地址: | 无锡新吴区珠江路**号A栋3楼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叶荣 | 联系人: | 杨玲、朱丽娟 | | 电话: | ****-******** | 电话: | **********0 | | 传真: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