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 **** ]0 ** 号)涞国土告字[**2 4 ]0 ** 号**2 4 / ** / **
经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出让 方式 出 让 1 (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0 ** | 宗地总面积: | ****6.**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 泰安路东侧、金蟾街南侧、朝阳路西侧、拱辰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批发市场用地 |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
| 批发市场用地 | ****6.** | |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0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 ******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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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 **月 ** 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 **月7日 ** 时**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 4 年 ** 月 ** 日 至 **2 4 年 ** 月 ** 日 到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 4 年 ** 月 ** 日 至 **2 4 年 ** 月 ** 日 到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 4 年 ** 月 ** 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 4 -0 ** 号地块: **2 4 年 ** 月 ** 日**时**分 至 **2 4 年 ** 月 ** 日**时**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规划用途商业用地,产业类型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9号)的规定: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2、 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3、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该宗地竞买保证金按**%比例确定,地块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缴纳成交价款**%的首付款,剩余的**%竞得人出具书面承诺书后一年内交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涞水县府前街**6号
联系人: 柳亚军
联系电话:******0
开户单位: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涞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