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四川省总工会“八五”普法书籍出版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SCZZ**-FZC-****-****(2) ”进行如下更正:
将竞争性磋商采购 文件第2章磋商须知中2.**.3第6条第2点“(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
更正为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出版许可证》”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及竞争性磋商 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更正!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4 年 **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