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其他事项
1、1号标的物东面留有附属停车场(约**个停车位),中标人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其中**个车位为本村居民免费使用,承租人需自行协商相关事宜。场地管理维护等需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如有规划等变动,权属单位可无条件收回。)停车收费项目所需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办理承担。停车场收费标准须按仙发改价格文件执行,不得超标违规收费,一经发现将扣违约金**0元/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因该标的物使用时间较长,水、电及消防设施老化,承租人需负责改造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同时自行向供电、供水、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原厨房和办公设备(附清单;以实际清点为主。)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如承租人对标的物有其他用途,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处置。
七 、 招租办法 : 本次招租 1号标的物 设有 保留价。 七 、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4 年 ** 月 ** 日 ** 时 0 0 分报名截止前,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 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 1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 ②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 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④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九 、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标的物 位置 竞价保证金金额 (元) 1 庆丰街 **9号 ****0 2 西门街 **号 ****0 3 仙德小区 **幢商**8-**9室 ****0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 账号 :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 、 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 9 时 0 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 一 、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话: ****-********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烨 电话: ****-********
****年 **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