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5 |
|---|---|
| 项目名称 | 广安医贸惠众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广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1,**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债权债务处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三、股东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按照西南联交所官网公示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进行场内行权或场外行权。四、其他重大披露事项1、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5、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7、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