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石博大道西侧、天韵石尚南侧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1.0≤容积率 | 建筑密度(%):**.0≤建筑密度 | 绿化率(%):**.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二类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四级 | ||
| 区位: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4BA**** | 保证金:****.0万元 | |
| 起始价:****.0万元 | 加价幅度:**.0万元 |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 到http://**8.**.**5.7:****/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 **:**:**至****-**-**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万元,可以以现金缴纳或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付清。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的,成交后,由竞得人直接以现金方式缴纳成交价款。标的由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的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日内。(二)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通知书》(****镇自然资源规条字**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支付清全部价款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三)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 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4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银行帐号:****************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