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潘庄镇/东塘坨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东塘坨村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潘庄镇东塘坨村约**0亩原砖厂场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方经营所需的水源、电源和排涝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如遇旱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2、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严禁私搭乱建、栽植树木、砍伐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3、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土地,应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严格遵守发包方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防汛防火等相关规定。4、在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或村委会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占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承包方不得主张包括其它地上物在内的任何经济补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承包方已经缴纳的未到期承包费(按月计算)。5、合同期满时,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条件交给发包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所有权属于承包方的地上(地下)物由承包方自行转移或拆除,否则合同到期后全部无偿归发包方所有。6、承包期间,承包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大气污染防控的有关规定,严格管控土地,严禁燎荒行为。7、如承包方在经营管理中,未按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8、此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9、一但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合同尾款并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承包方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承包方主动放弃本次承包资格,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承包期间必须保持现有土地原貌;地上物由承包方自行协调处理,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义务;严禁取土卖土,不允许在承包期间栽植树木,不允许种植生长期超过一年的植物,不允许建筑(包括临时性建筑物及永久性建筑物),不允许存放污染物、危险品;不允许以该标的物进行抵押贷款。**、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宁河区潘庄镇东塘坨村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保证金:******元(另外发包方单独收取****元为报名服务费,此款无论成交与否或流标均不予退还,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 |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及种植不超过一年期的农作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