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ZJ******7-2 |
|---|---|
| 项目名称 | 三级种罐、酵母储罐、冲缸机等全套精酿啤酒生产设备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温鹿酒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4,**7,**2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履约保证金:**万元。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标的交割完毕后,交易中心在收到有委托方盖章的移交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合同签订及成交款支付方式: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付清成交款。3.标的物交割之前,转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资产转让合同》签署完毕后,标的物监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可自行派人监管标的物(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按规定期限缴纳全额成交价款后,正式办理交割手续。正式办理交割手续前,标的物不得移离原位及搬离现场。标的物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4.受让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转让方于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办理移交手续后**天内清运完毕,逾期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处违约金0.5万元。若逾期超过5天,则本次转让合同自动终止,转让方有权自主处置剩余标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已交的拍卖成交款不予返还。5.受让方提货时,在现场拆卸要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和安全规定,受让方在拆卸及装运过程中的所有拆卸搬运费用及安全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提供拆卸方便。6.标的交割完毕后,受让方应及时做好标的现场施工面的卫生、清洁工作。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