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本次评估报告披露如下特殊事项说明。意向受让方报名即代表其已知悉下列特殊事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宜为由拒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特别事项说明:(1)能投林业原西昌办公场所和现成都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取得。由于原西昌办公场所已无需使用,但租期尚未届满,能投林业已将其转租给西昌新川能投公司使用。(2)由于能投林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后续处理方式尚未确定,本次评估按账面值列示,不发表估值意见。另外,企业种植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土地为普格县政府特批的试验用地,该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当地农户,普格县政府与能投林业口头约定,能投林业以租赁的方式获取该土地使用。(3)在不考虑少数股权折价的情况下,府河华益所持能投林业**%股东权益,其评估值为1,**8.**万元;大渡河林业所持能投林业5%股东权益,其评估值为**4.**万元;长江造林所持能投林业5%股东权益其评估值为 **4.** 万元。二、其它披露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能投林业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由四川府河华益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大渡河林业有限公司三家转让方捆绑转让。2、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2、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次转让中不放弃优先购买权。3、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5、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6、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8、转受各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9、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以及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按照府河华益、长江局及大渡河林业在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持股比例(5:2.5:2.5)分开计算三个转让方应收取的交易价款,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扣除对应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结算给对应转让方。若涉及处置受让方保证金,则受让方保证金按照仍按上述比例划分。**、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