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合川发改发〔****〕**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合川区隆兴镇辖区 。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合川区隆兴镇三青村和广福村,该项目有 3条道路,其中大佛路支路起于三青村大佛路,止于三青村猪儿湾,长2.8公里;石刘路支路起于广佛村石刘路,止于广佛村张太彪房子,长0.8公里;双板桥支路起于三青村白佛路,止于三青村陈建新房子,长0.9公里。
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的总长4.5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5.5米,路面宽度 4.5米。道路主要结构层为:**厘米厚 C**混凝土面层,4厘米厚碎石调平层,**厘米厚片石补强(局部)。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0万元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万元
2 . 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 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安全防护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 . 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皓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王丹阳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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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6 | 联系电话: | **********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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