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南湖区凤桥镇段大星村、庄史村农田水利设施改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南湖区凤桥镇段大星村、庄史村农田水利设施改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嘉兴市嘉凤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大星村、庄史村,改建农田水利设施工程主要分布于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道路沿线。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埂修复、灌溉与排水设施改建、田间道路恢复。本工程总投资**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 **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4.**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万元,独立费用 **.**万元,预备费 **.** 万元。初步设计内容不包含征地移民补偿部分费用。工程建设投资资金结算按审计确认为准,资金结算单位为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3标段划分:设1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埂修复、灌溉与排水设施改建、田间道路恢复。
1、田埂修复:田埂修复面积 ** 亩。
2、灌溉和排水设施改建:新建灌溉泵站 5 座,新建排涝泵站 2座,新建灌排两用泵站 1 座;新建灌溉低压 PE 管道约****m;新建灌溉 φ**0 钢筋砼管 **3m;新建衬砌 U 型渠道 ****m,包括 **8m 灌溉渠道和 ****m 排水渠道;新建排水 dn**0 拖拉管 **m。配套渠系建筑物 1 项。新建沉淀池 1 座,改建沉淀池 1 座,新建过滤池 1 座。
现状泵站拆除工程量列入高速公路建设内容,不列入本工程。
3、田间道路恢复:恢复田间道路 2.**2km。包括 2.5m 宽生产路1.**6km,3m 宽机耕路 0.**6km。
2.5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日历天内)。
2.6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规程的规定;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③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发包人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2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投标人自****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且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主专业及增项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其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但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7.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7.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7月1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招标人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号)要求,核查投标人资质的最新动态,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按文件规定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上述所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须附入资信标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9时**分止。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年**月**日**时**分前上传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
5.3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整
5.4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嘉凤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6号嘉报广场2号楼3楼**0室
联系人:诸徐红
电话/传真:****-********、**********2(办公)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