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郑店镇张北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
**亩 交 易公告
受 郑店镇人民政府 委托,定于 **** 年 ** 月 ** 日通过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对 乐陵市郑店镇张北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亩 项目实施 挂牌 ( 挂牌/拍卖 )网上 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转让方(权利人): 乐陵市郑店镇张北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项目划分:本项目分 1 个标的,有关要求 详见以下标的清单。
| 项目 编号 | NC********A********G | 项目名称 | 乐陵市郑店镇张北台东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亩 | 备注 |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 起始价 (万元/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个) | |
| 1 | 乐陵市郑店镇张北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亩 | 亩 | ** | ****年**月6日 | 0.** | 0 | |
| 公告期:7天 | 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无 | 幅度: 0.**3万元/年/亩 | 租期:3年 | ||||
| 项目事项声明: 1.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竞得人)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竞买人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竞买人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 |||||||
3.标的四至: 张北台东村**亩出租土地坐落村南,东至道,西至李兴水家,南至养猪场,北至张北台东村。
4. 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5.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 2 **4 年 ** 月 5 日止,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要求: 正常使用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 竞买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当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在“交易大厅”处,点击“平台入口--农村三资”进入交易系统办理注册等相关工作 。
3 .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 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4 .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成交后由转让方组织审核。
三、竞买流程
(一) 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5 日
交易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请查看本公告所附附件《 农村 “ 三资 ” 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注: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名,务必按照交易公告及须知要 求填报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 网上交易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公告后附的提示下载《网上交易须知》。
( 三 )竞价方式、 幅度及竞价起始时间
竞价方式: 网络连续竞价(正向竞价)
标的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 元 /亩/年 ( ** 元 /亩/年 )
自由竞价时间: **** 年 ** 月 6 日 ** 时 ** 分到 **** 年 ** 月 6 日 ** 时 ** 分。
限时竞价: **** 年 ** 月 6 日 ** 时 ** 分 后为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 **0 秒 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 **0 秒 内任一参加 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 网上交易系统 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 **0 秒, 所 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 **0 秒 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 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四、联系方式
1.转让方: 乐陵市郑店镇张北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刘良河
联系 电话: **********9
2.监督单位: 乐陵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宫乐乐
联系 电话: **********5
3.交易服务机构: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陵分中心
联系人: 成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