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 | 药王大道以东、文帝路南、桐乡路西、光明路以北 | ****9.**(**.**9) | 商业 用地 | ≤1.5 | ≤**% | ≥**% | ** | **** | **** | ** |
| ****-** | 宋汤河东、人民路以南、魏武大道西、利辛路北 | ****.6(3.**5)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 | ≤**% | ≥**% | ** | **2 | **2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年**月**日**:**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六、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止,拍卖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1.****-**地块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个月;****-**地块建设周期**个月。
2.****-**地块由谯城区政府、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在项目开工前与竞得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确保符合文物保护相关要求。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5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站前路支行部
账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房间)
联系人:袁 彪联系电话: ****-******6、******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