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自发改发[****]**号 |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荣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设托位**0个,本次招代理机构代理范围为荣县标段,其建设内容及规模:荣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设置托位**0个。主要建设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和设备辅助用房等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自贡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荣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可研批复中要求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7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及以上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8个房屋建筑工程分类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8个房屋建筑工程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②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③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 4、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提供完整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提供完整电子档和纸质档)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 5、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 联系人 | 代相月 | 联系电话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