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玄武分局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包1 JSZC-******-JSZM-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JSZM-G****-****
项目名称: 玄武分局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包1
预算金额: **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包1:**8万,其中管理服务费:**万,食材**6万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外驻单位2个食堂,内部工作人员的三餐及其他餐饮服务、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注:因各个单位上一份合同的实际服务期限到期时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每个单位合同履行期限以每个单位实际提供服务起计算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线上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彩云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报名供应商将苏彩云平台报名过程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截图或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单位地址:玄武区红山路**6号
联系人:俞俊
联系电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茂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中心路**号总部经济园**幢A单元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