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大自然资规出字[****]**4号)
大自然资规出字[****]**4号 ****/**/**
经大名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京府大街东、魏州路南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5≤并且≤2.5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备注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大名县政府服务中心三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本次挂牌出让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四)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五)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