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2 4 ) 0 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 1 ( 幅 )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土 地 规 划 用 途 | 用地面积 | 出 让 年 限 | 出 让 方 式 | 主 要 建 设 规 划 条 件 | 起 始 价 (万元) | 保 证 金 (万元) |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 C**(第二次) | 富顺县东湖街道同心村三组地块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合 7.**** 亩) | **年 | 挂牌 | ≤ 1.0 | ≤3 0 % | ≥**% | **0 (设有底价) |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 4 年 ** 月 ** 日**:**时止, 持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9 : 0 0-**:**时,**: 0 0-**:**时,节假日除外)。
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竞买宗地的地块编号 (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 中国银行富顺支行,账号:************或开户行:农行富顺县支行;
账号:****************7) 以到账为准。法人申请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申请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
本次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认真阅读宗地出让文件,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为准。 《出让文件》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终止时止,在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底楼(复印室)领取。要求现场踏勘的与我中心联系,
未到现场踏勘或踏勘不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四、挂牌的时间、地点
挂牌竞价时间:自**2 4 年 ** 月 ** 日起至**2 4 年 ** 月 ** 日**:**时止(节假日除外),在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举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 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
联系人: 古先生 郑 先生
网 址 : ****** 、 ******
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