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非遗文化展馆、农产品超市、咖啡文创)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高峰镇大井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 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房屋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四川佳成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成都市蜀西路**号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梁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9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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