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动物文旅综合体项目承包经营权转让(**年) |
| 标的名称: | 铅山县动物文旅综合体项目承包经营权转让(**年),挂牌价**9,**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1、铅山县动物文旅综合体项目拟建于铅山县鹅湖镇江村彭塘自然村附近,占地约****亩,项目总投资约**亿元。 2、由铅山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一期项目建设野生动物世界基础设施和设备投资,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清单为准;受让方负责承包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3、本项目**年承包经营权费用为****0万元,竞买保证金**0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宸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铅山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铅山县动物文旅综合体项目未来**年承包费价值评估评估咨询报告】(赣宸泽咨报字****第X4-****号)。 2、标的新旧、面积、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届时承包经营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总价,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3、承包经营权年限:本项目承包经营权期限为**年,自6个月试运营结束之日起算,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拍卖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权。 4、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在成交合同签订时缴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0.**元),在签订成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正式开园运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至受让方账户。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要在标的所在地成立运营公司,该运营公司是中标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6、受让方须承诺拍卖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为双方办理完成资产交接后2个月内)办理完成《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及野生动物或其相关产品经营许可证及相配套证书。 7、标的的交付: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完成本项目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基础设施建设由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相关设备、设施的由货物采购方、供货方、受让方一同验收完成)**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交接手续完成后发生资产丢失、损坏、维护等情形的,由受让方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率负责赔偿、添置和修复。 8、受让方负责该项目的后续运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动物和珍稀动物的投入、动物的饲养费用、项目后期运营及维护费用、受让方自行开发引入的二次消费项目(二次消费项目指在园区内除门票以外另需收费的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等各项运营费用。 9、受让方在正式开园前需完成动物和珍稀动物的投入种类不低于 **0种,数量不低于****只。 **、若受让方在该项目内新建的场馆,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建设,受让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使用权,承包经营期满后无偿归转让方所有。 **、受让方运营该项目时,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遵守相关的国家、省、市法律和法规,该项目所有动物的驯养繁殖、运输、展演等均应具备相应合法手续,动物展演与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 **、在承包经营期内,受让方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园区整体规划且征得转让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减和调整部分动物场馆,受让方在实施增减和调整动物场馆前需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如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书面申请**个工作日内未做出明确回复的,视为同意受让方的申请。 **、在承包经营期内,动物园内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动物管理、设施维护等。 **、受让方需配合申报江西省重点文旅项目,积极向国家省、市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项目。国家省、市如有专项补 |